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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纪委:严把“五关”规范纪律审查

发布日期:2016-08-23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 县纪委宣传部 字号:[ ]


  为切实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、作风和廉政建设,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、干净、担当的良好形象,金乡县纪委严把“五关”确保纪律审查依纪、依法、安全文明。
  一是严把思想关。树立纪律审查工作“100-1=0”的安全文明理念,加强对纪律审查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。在纪律审查前明确纪律审查人员工作职责,告知相关纪律、安全和保密规定,通过深刻剖析相关的安全事故,确保警钟长鸣、保持警惕。
  二是严把规范关。围绕线索受理、初核、立案、调查、审理、执行、监督七个关键环节,细化每个环节的具体步骤和任务。要求纪律审查人员切实做到“三要”、“四不”,即:人格上要尊重、言语上要平和、方式上要文明,不言语伤害、不刑讯逼供、不变相体罚、不滥用纪律审查手段。
  三是严把保障关。加快纪律审查标准化建设步伐,配齐配全相关纪律审查设备,确保按期投入使用,为纪律审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。
  四是严把责任关。对承办人员、陪护人员在案件初核、调查、谈话、陪护、措施使用和处置突发事件中承担的责任进行细化,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人员。纪律审查人员违规违纪或发生安全事故的,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。
  五是严把保密关。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自觉履行保密义务,除分管领导和主办人掌握案情外,与纪律审查案件调查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过问案情。

 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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